红河人才网最新招聘(云南红河州开远市2012招聘引进紧缺人才简章)

本文目录
- 云南红河州开远市2012招聘引进紧缺人才简章
-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2008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缴费都是什么时间
- 2023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内容
- 红河人才网
-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
云南红河州开远市2012招聘引进紧缺人才简章
为加强红河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现就招聘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由用人单位汇同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工作,具体招聘的时间、地点、报名方法以公布的各县市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为准。
四、考试考核
紧缺人才的招聘以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汇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具体以公布的各县市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为准。整个招聘工作于2012年3月31前全部完成。
五、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同意引进意见,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考生毕业报到时,由用人单位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告,分别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按政审(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
3、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由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改派到考生生源地报到推荐就业。
4、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报批时须附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七、纪律
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开远市2012年公开招聘引进紧缺人才实施方案.doc
开远市2012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2008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2008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红人1号文件关于转发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红河州水利局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单位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经红河州人事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
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
二、招聘名额
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15名、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1名、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5名、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9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个别岗位放宽到中专学历,详见招聘信息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国家有规定不能应聘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从简章发布即日起开始,至现场报名前5天结束(2008年 7月 31日结束),考生可通过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银交纳报名考试费,也可在现场报名时(2008年 8月6日),到红河州人才市场缴纳考试费。
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必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录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蒙自县红河卫校体育馆
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8 月 6日全天9:00—17:00;
联系电话:13988061979
3、需要出示的证件材料:
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大中专毕业就业登记证》和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期冠5分彩色数码照片二张(JPG格式文件120*150像素),报名考试费150元。
六、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不符合者,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3、应聘者必须所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若存在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自报名起到录用的任何时间,均可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聘用者自己承担。
4、报名结束后,拟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若达不到1:3比例,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也可开考。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08年8月12日,考试地点: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会议室。
八、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值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
1、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分专业进行考试,各专业技术人员考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由考评领导小组抽调各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进行命题,由州水利局领导抽出各专业一定数量题目形成试卷,进行闭卷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分数线,面试分数线不能低于60分的及格线。以岗位招聘人数为基数,按笔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数。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8月12日下午2:30在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会议室进行(蒙自县龙井巷136号)。
2、面试
在红河州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在红河州水利局的领导下,由各直属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问答形式,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待笔试结束后1周内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
十、体检、考核(政审)和拟录用人员公示
(一)体检工作由红河州水利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分别按该岗位面试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政审)。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审查考生的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综合情况。
(四)进入考核(政审)的考生,报考限“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岗位的,需向用人单位提供《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大专以上学历还需向用人单位提供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面试时未能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的也须在政审时提供,以上证件不按时提供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
(五)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州人事局,统一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十、录用及管理办法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
(二)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三)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经录用后,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所携带证件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用后的任何时间,录用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二)对在笔试中违反考场纪律及进入体检时请他人代检等违反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且三年内不能参加州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工作人员招录考试。
(三)考生要按要求认真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事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考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准无故不录用考生。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州水利局
二○○八年七月七日
二○○八年七月十日
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缴费都是什么时间
2020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暂未发布,预计将于2020年4月初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信息,需要详细了解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年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10人(2019年4月1日发布)
(一)注册和提交网络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8:00。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免除报名费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也需要进行注册、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详见问题解答“笔试加分政策”),在报名系统中须选择填写加分选项和加分材料。具备加分条件而未选择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相关加分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将在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确认,如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核
网络审核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4月16日。
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下列情况(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选择“下面专业中未找到我的专业”以及放宽年龄、专业、学历条件的岗位),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保证信息真实有效,填报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由于上传的照片和身份证不清晰、变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此提醒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身份证,报考信息审核通过(无论是否缴费),不再允许任何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络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须于2019年4月11日9:00至2019年4月17日24:00完成缴费。报名费50元/科,合计100元/人,只能通过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进行网络缴费,网络缴费后在退费环节进行退费。
(四)招聘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退费
免笔试的考生、因岗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招考的考生、重复缴费的考生,可办理退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问题解答“如何办理报名费减免手续”)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待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缴纳的报名费用退还。
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六)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19年5月14日9:00至2019年5月19日笔试开考前,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原标题:红河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2023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内容
一、面试
岗位是否面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面试公告由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发布。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点击查看》》》
1.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面试具体事宜以人社部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注意: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2年及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云南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内容的主要内容,祝大家考编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理想的单位。
红河人才网
红河人才网的官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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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网站的作用就是对红河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的通知通告,除此无他。
我已经关注红河人才网很长时间了,但是要找工作,在红河人才网机会渺茫
就业信息更替太少,就业岗位都是些服务员之类没有水准的,这类的工作到大街上一打听都是一大堆,不必在红河人才网上找
而且我参加过红河的人才招聘会,没意思,我进去后5分钟就出来了,那些工作都是高中生就能做的。
所以要找工作,最好到当地直接找单位,或者依靠亲戚朋友、同学等关系找比较实际。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16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岗位由考调单位编报,考调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红河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乡镇的省属、州属单位);
2.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新聘用南部六县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
3.符合考试调动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的,为199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的,为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以下的,为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以下的,为1976年10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试用期未满及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5.考试调动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报考岗位等级、职称、聘用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岗位聘书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蒙自市振兴路1号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4.资格审查:各考试调动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缩减考调人数,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9日17:00前到考调单位完成改报)。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调动。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红河州农校综合楼7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服务厅(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内容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州情)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考试调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试调动人数3:1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考试调动计划数不足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试调动中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试调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考试调动资格。
五、重点说明
(一)报考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高职低聘,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如报名时未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调动。
(三)考试调动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在考试调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事业单位考试调动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详见附件5)。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732550
(二)报名咨询电话:
州委党校:3053313
州融媒体中心:3946759
州数据发展中心:3734596
州公积金中心:3736773
州委讲师团:3791197
州委政法委:3730201
州直机关工委:3730292
州委老干局:3730622
州粮食局:3732246
州工信局:3732071
州民政局:3728492
州人社局:3748991
州自然规划局:3799792
州环保局:3856190
州水利局:3732316
州文旅局:3055367
州卫健委:3743949
州林草局:3732345
州应急局:3738246
州乡村振兴局:3732718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3069166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5:疫情防控告知暨书.docx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原文标题: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公告
***隐藏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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