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人才考试报名系统(江苏二造什么时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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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二造什么时候考试
江苏二造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
具体考试安排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为准。可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上办事”—“江苏建设人才”了解详情。
2022江苏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调整方案公示”可知,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年限有所调整,调整后报考条件详情如下: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注:各省份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以考试当年的官方通告为准)
2023年江苏省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
【 #选调生# 导语】2023年江苏省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请我校报考江苏省选调的同学填写好《选调推荐人选名册》按照学院的要求提交至本学院就业老师处,请各学院就业老师确认本学院报考人数后,于2022年11月1日(下周二)上午11点前将本学院的推荐人选汇总名册(Excel格式和盖学院党章后的PDF格式)发至邮箱jyzd@bnu.edu.cn,逾期未提交视为本学院无报考同学。请考生注意我校在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高校名单中。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3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3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第一批,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政法类高校(附件1),选调569人到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第二批,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面向全国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内普通高校(附件2),选调570人到乡镇(街道)工作。
选调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优先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大类紧缺专业人才。每职位选调数量男女保持平衡。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选调志向明确,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3﹒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2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1月3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4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1月5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市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1月13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2日。素质测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选调职位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保持男女平衡),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市县机关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不超过45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考察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考察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5人。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素质测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5﹒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养、选调志向、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同时了解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经历和表彰奖励等情况。
6﹒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折算后,按照6∶4的比例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计分,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市县机关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不超过30人(报考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不受每校录用人数限制),法院系统和检察系统职位每校录用人选一般均不超过10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7﹒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因体检阶段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根据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8.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各有关高校及时将录用人选个人档案转递到报考职位的设区市委组织部(省级机关职位转递到相应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并注明选调生档案。录用人选逾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职位未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二)乡镇(街道)职位选调
1﹒推荐报名、资格审核。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一致。具体报名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面试。统一参加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人选参加A类科目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
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选调职位和笔试成绩,按照与选调数量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江苏省委组织部对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进入面试分数线。
3.确定考察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按照与选调数量1.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保持男女平衡),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数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职位进入考察分数线。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对本校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组织考察。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一致。
5.确定拟录用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按照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根据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保持男女平衡)。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6.组织体检、确定录用。与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一致。
四、相关政策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报考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有关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
4﹒报考人员要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五、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各有关高校党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实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情况等材料。选调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25—83392800,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省委组织部规划办,邮箱:jssxds@126.com,邮政编码:210013。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优生选调)高校名单
2﹒乡镇(街道)职位选调高校名单
3﹒县级以上机关选调(优生选调)职位简介表
4﹒乡镇(街道)选调职位简介表
5﹒选调推荐人选名册
原文标题: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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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满两年可以考二建吗
毕业满两年可以考二建。报考二级建造师要求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建在哪报名
全国各地二建考试报名官网如下:
北京市——北京人事考试网
上海市——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
江苏省——江苏建设人才网
广东省——广东资格考试中心信息网
辽宁省——辽宁人事考试网
浙江省——浙江人事考试网
山东省——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省——广西人事考试网
山西省——山西人事考试中心
四川省——四川人事考试网
重庆市——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福建省——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黑龙江——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河南省——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南职称网
新疆——新疆人事考试网
青海省——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陕西省——陕西省人事考试网
宁夏——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湖南省——湖南人事考试网
湖北省——湖北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安徽人事考试网
甘肃省——甘肃省人事厅
天津市——天津人事考试网
河北省——河北人事考试网
江西省——江西省人事考试网
云南省——云南人事考试网
海南省——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
吉林省——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
贵州省——贵州人事考试网
二建报名要准备什么材料
首次报考二级建造师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2021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各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新办法且报名工作时限较短,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通知并及时进行报名有关操作。
一、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根据考试规模设置考区数量,具体考试地点以应试人员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分别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成绩管理办法
自2021年起,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4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2021年及以前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效力不变。2021年及以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免试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考生未报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绩顺延至2022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2021及以前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2021年及以前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考试组织程序
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前信息比对→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考后资格审核→结果公示→证书发放”的组织形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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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注册时须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25mm×35mm,大小约为10KB,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
3.属地化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居住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前信息比对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对照报考条件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报名平台,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1月3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无法进行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8日~11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于考试2个月后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房地产估价”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REA-WX)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六)考后资格审核
1. 审核对象。按照成绩滚动管理办法,截止至2021年度相应考试科目均合格的应试人员进入考后资格审核环节。
2.审核时间。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将按有关要求公布审核时间、审核对象陈述申辩期限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3. 提交补充材料。在审核期间审核对象应实时关注报名平台审核状态,对于不能通过学信网比对学历信息或其他需要补传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平台提示信息补充上传相应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审核资格,即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考试合格成绩无效。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学历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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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述申辩。审核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核对象如对资格审核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向审核对象发送查看审核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受理陈述和申辩并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附件2)。
3.审核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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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及原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每科均为65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每科均为69元。
七、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查阅《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八、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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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设区市报名咨询服务电话
2.照片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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