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乡建设信息网(天津的摇号申请网站入口及其使用说明)

本文目录
- 天津的摇号申请网站入口及其使用说明
- 天津:推动建筑企业恢复生产 支持房企线上销售
- 天津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 天津摇号注册官网入口
- 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报名缴费时间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怎么手机上报名
天津的摇号申请网站入口及其使用说明
在2018年的前半年,天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决定实行全市范围内的公证摇号销售方式,以此来缓解购房难问题。而在这个政策实行的过程中,市政府也推出了相应的网络平台,也就是天津摇号申请网站,提供方便快捷的摇号申请操作。
什么是天津摇号申请网站?
天津摇号申请网站,是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发的一个网络平台。它旨在为天津市民提供“摇号+网上申请”的便利方式,方便申请人随时进行在线摇号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后续服务。
如何进入天津摇号申请网站?
只要您拥有一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或手机,就可以在浏览器输入网址www.tjfdc.net.cn,进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再找到和“天津摇号申请”相关的入口,即可进入到天津摇号申请网站(也可以在搜索引擎中搜索“天津摇号申请网站”直接访问)。
如何使用天津摇号申请网站?
1、注册登陆:进入天津摇号申请网站后,需要先进行账户注册操作。点击页面上的“注册”按钮,在填写注册信息时,需要有真实的身份信息,以便后续进行摇号操作和资格审核。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登录了。
2、填写摇号申请:登录后可以选择所要申请的楼盘,然后再填写一些个人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码等等。注意,填写时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后续的认证过程。
3、缴纳服务费用:摇号服务是需要收费的,所以在网上申请时就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缴费时需要用到银行卡账号等信息,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者线下交费的方式。
4、等待公示结果:提交摇号申请后,需要等待住建部门的公示结果。如果符合认购资格,就会在公示名单中出现并获得选房的机会;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重新参加下一次的申请。
5、选房签约:在摇中号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持证到规定地点进行选房和签约。如果不能按时签约或者违反规定选择房号,将被取消购买资格。
注意事项
1、通过天津摇号申请网站进行购房,需要遵守政策规定和网站操作流程。否则,可能会影响您的认购资格,导致购房失败。
2、在填写摇号申请和缴纳服务费用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和金额,以防错误操作或者遗漏导致购房失败。
3、在网上进行购房操作时,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要将私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总结
天津摇号申请网站是一个方便快捷的网络平台,对于在天津购房的市民来说,可以提供更为便利的摇号申请和后续服务。只要了解其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就可以顺利进行网上申请和购房流程,缓解了无房可买的问题。希望天津市政府在不断推出新房政策的同时,还能够提供更加贴心和实用的公共服务。
天津:推动建筑企业恢复生产 支持房企线上销售
凤凰网房产讯 2月28日夜间11点,天津住建委官网重磅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表示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建设项目和住建行业复工复产。
实施意见从狠抓建设项目开工复工、提高政务服务审批效率、推动建筑企业恢复生产、促进房地产业正常运行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措施。
意见多处强调“不见面”审批机制,并取消了部分项目施工图的审查流程,对于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问题,住建委同样给予了相应的政策支持。
最后,住建委还表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线上销售,且将合并减少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审核环节。对于疫情防控造成的企业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开复工、竣工及交付使用问题,按照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以下是文件原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建设项目和住建行业复工复产,现提出支持发展的有关意见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建设项目开工复工
(一)全力组织重点项目工程开复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出台的《关于印发全市建设工地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9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成10个工作小组,深入建筑工地,按照导则一项一策督促指导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开复工工作。
(二)加大劳务用工输入力度。对接各省驻津办事处组织外地进津企业,有计划、分期、分批安排外地人员返津,并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要求,做好车辆、驾驶员等防疫防护相关工作。不能自行解决外地人员返津的单位,凡具备一定规模的返津出行需求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帮助企业落实直通车服务。鼓励各区住建部门组织本地建筑农民工队伍积极参与建设项目复工。
(三)统筹协调各类建筑材料供应。建立政府、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混凝土、建筑用钢材、玻璃门窗、墙体材料、建筑防水涂料等生产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对接河北省畅通原料产地供应,与交管部门协调解决通行保障工作。
二、优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审批效率
(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按照减环节、压时限、降成本、强监管、保质量的原则,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建设条件明确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审批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从项目备案到消防验收备案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加快防控疫情应急工程项目审批。对与疫情相关的医疗、隔离和防疫物资生产、仓储项目继续按照《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津政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工程建设有关措施的函》执行。按照先开工建设,后补办手续的原则,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加快建设和投入使用。
(六)完善“不见面”审批机制。疫情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不要求企业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个别无法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提交。经审核后的批准文书、证书通过邮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部分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新建、扩建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且不含地下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既有房屋建筑内部改造的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取消施工图审查。
(八)推行优化建设工程项目评标定标程序。责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开复工防疫导则做好开评标活动的防疫工作,市、区两级招标监管部门指导招标人有序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和定标活动,引导招标人依法、合理简化招投标流程,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充分发挥电子招投标平台优势,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抽取专家有困难的,可采用网上抽取、监督方式。
(九)施工许可全程网上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行在线申请和提交电子资料,依托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管理系统,办理部门在线受理审核、核发电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自行下载、打印使用。
(十)延长资质证书有效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区有关部门负责的住建领域企业资质证书和个人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在疫情期间届满的,自动延长至疫情结束。
(十一)简化施工、监理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变更手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以及总监代表不能及时复工到岗的,疫情结束后仍继续履职的,可不办理变更手续,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临时派遣具备相应职业资格人员负责相关工作;需要变更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在政务服务平台上提交相关申请,网上办理变更手续。
三、政策支持,推动建筑企业恢复生产
(十二)妥善解决疫情造成的工期延误问题。新建项目,发包方应在招标文件中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后续施工工期变化情况,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在施项目,承发包双方应在原合同约定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重新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因疫情防控造成的工期延误,适用合同不可抗力相关条款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0条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十三)合理确定疫情造成的费用增加。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参照法规、规范关于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订立补充合同或协议。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等成本上涨,发承包双方要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四、缓释压力,促进房地产业正常运行
(十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线上销售。通过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实时公开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增加项目情况简介、线上销售入口、剩余房源信息等内容,帮助购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房源信息。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微信公众号、应用程序、网站、直播、线上选房等方式在线开展商品房销售业务。
(十五)合并减少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审核环节。疫情期间,将资金监管的首层室内地平标高节点的现场查勘与销售许可现场查勘合并办理,其它各节点拨付时不再对项目工程形象部位进行现场查勘。
(十六)合理分担防疫风险。疫情期间,对于疫情防控造成的企业不能履行合同约定开复工、竣工及交付使用问题,按照不可抗力相关规定执行。
要鼓励先进,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响应政府号召,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并做出实际贡献的住建领域企业单位,计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天津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天津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天津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天津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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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5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9月11日至9月12日。
9月11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
9月11日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
9月12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
9月12日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主、客观题混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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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条件
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核查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9日9:00至7月16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12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9:00至22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3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3年9月8日9:00至1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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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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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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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天津摇号注册官网入口
天津市摇号购房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为了方便广大购房者注册摇号信息,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立了天津摇号注册官网入口。
天津摇号注册官网入口是一个在线注册平台,购房者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摇号注册和查询摇号结果。在注册时,购房者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家庭情况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摇号购房申请表。完成注册后,购房者可以随时登录官网查询自己的摇号结果。
天津摇号注册官网入口还提供了多种便捷的服务功能。例如,购房者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天津市各个区域的楼盘信息和房源情况,了解房价走势和政策变化,帮助购房者更好地制定购房计划。
总之,天津摇号注册官网入口为购房者提供了一个快捷、便利的摇号购房服务平台,让购房者更加方便地了解天津市摇号购房政策和购房流程,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报名缴费时间
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报名缴费时间是2月13日9:00至2月19日16: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2月21日9:00至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怎么手机上报名
1、首先打开手机浏览器,在搜索框中输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服务平台,找到并点击搜索结果中的官方网站。
2、其次在跳转的页面中,点击网站首页。在网站首页,找到并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考试报名。
3、然后在跳转的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登录成功后,在页面左侧找到并点击报名。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报考的科目和报考类型。
4、最后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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