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新冠用药目录(新冠肺炎居家备药清单最新消息新冠肺炎治疗药品清单)

本文目录
- 新冠肺炎居家备药清单最新消息新冠肺炎治疗药品清单
- 贵阳12-17岁新冠疫苗打几针怎么预约接种
- 新冠放开后常备药物有哪些
- 感染了新冠病毒需要吃哪些药物(新冠病毒轻度感染者吃什么药)
- 新冠感染者居家治疗如何用药
- 治疗新冠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12种新冠治疗用药成准医保药品
- 感染新冠后如何用药
新冠肺炎居家备药清单最新消息新冠肺炎治疗药品清单
针对病毒感染大多采用对症治疗,药物所能发挥的作用主要是压制症状。在出现症状的初期,应尽快进行对症治疗,备药“划重点”:对症备药。
基础病用药:新冠感染可能导致慢性病、基础疾病的病情加重,如患有心脏疾病的老人可能出现心绞痛,血糖平时就控制不好的老人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因此,患有基础疾病的人日常一定要规律用药,控制好病情,家中要储备一个月左右的基础病用药。
中成药: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藿香正气胶囊、小柴胡汤颗粒。注意:不要叠加,只选一种,以免出现药物过量风险。
退烧药:布洛芬、乙酰氨基酚等
止咳药:复方鲜竹沥液、宣肺败毒颗粒、急支糖浆
止痰药:复方甘草片、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
流鼻涕:扑尔敏、氯雷他定、西替利秦、布地奈德喷鼻。
咽痛咽干:华素片、西瓜霜含片等。
贵阳12-17岁新冠疫苗打几针怎么预约接种
解析:贵阳12-17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打几针?
按照国家整体部署,贵阳市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临床试验并已充分证明疫苗对该人群是安全、有效的。
包括国药中生北京所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研制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全程接种共2针,接种部位为上臂三角肌。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两剂次之间间隔多久?
(一)本疫苗按照”0、28天的程序接种2剂次,紧急时至少间隔21天”进行接种。
(二)两剂之间间隔21-28天,为本疫苗两剂次之间的最短间隔时间,延长接种间隔不会降低疫苗效果。
贵阳12-17岁人群怎么预约接种新冠疫苗?
(1)在校生由教育部门负责在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类学校按照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有序安排12-17岁在校学生集中接种,各县区以学校或学区为单位开展组织工作。
(2)非在校人群由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做好摸底统计和动员工作,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组织安排12-17岁非在校学生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贵阳12-17岁人群带什么证件去接种?
请携带监护人及监护的人身份证(无身份证带户口本)
12-17岁人群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家长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且充分了解孩子的健康情况,过敏史、疾病史、既往有无疫苗反应等情况,并如实向医生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贵阳网上预约接种新冠疫苗操作流程
(1)预约入口
可通过“约苗”、“预防接种服务APP”、“育苗通”微信公众号、“医鹿APP”“金苗宝APP”、“疾控中心”公众号等网上预约平台开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线上自助服务,进行网上自助建档和预约。
(约苗)
(2)个人信息登记
确认接种地点及接种时间
(3)预约成功
完成接种,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预约网点排队出示预约码接种疫苗
注:疫苗预约成功后,按照居住地就近原则安排接种。
以上就是【贵阳12-17岁新冠疫苗打几针?怎么预约接种】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
新冠放开后常备药物有哪些
随着国内各地疫情陆续解封开放后,民众对于疫情后续家庭需要常备的一些预防和治疗新冠病毒的药品清单也是咨询不断。新冠放开后常备药物有哪些?现在疫情家里需要准备哪些药品呢?下面来看下关于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中建议的一些药品信息。
新冠放开后常备药物有哪些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给出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
该指南共列举了7类24种可参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
具体来看,如出现发热,对症药物包括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阿司匹林、金花清感颗粒、 连花清瘟颗粒/胶囊、宣肺败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等;如出现咽干咽痛,对症药物包括地喹氯铵、六神丸、清咽滴丸、疏风解毒胶囊等;如出现咳嗽咳痰,对症药物包括溴己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基酸等;如出现干咳无痰,对症药物包括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如出现流鼻涕,对症药物包括,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如出现鼻塞,对症药物包括,赛洛唑啉滴鼻剂等;如出现恶心/呕吐,对症药物包括,桂利嗪、藿香正气水/胶囊等。
以上就是关于新冠放开后常备药物有哪些推荐,大家可以参考下,更多的有关疫情备用药品清单关注分享。
感染了新冠病毒需要吃哪些药物(新冠病毒轻度感染者吃什么药)
感染了新冠病毒需要吃哪些药物?
如果症状轻微,建议多休息、多喝水等待自愈即可,不要自行盲目服药。如果症状严重,特别是发高烧,要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以下信息作为参考
专家建议市民可以简单备一些非处方药,应对冬季呼吸道疾病的发生。对新冠、流感症状缓解都有效。
中成药: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癌颗粒、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霍香正气胶囊、小柴胡汤颗粒。
如果出现发热、头痛、咽痛明显影响休息,影响睡眠。可以服用解热镇痛的药物。
建议使用:
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儿童也有相应的混悬液可选用。
如果出现咳嗽,
建议使用:
复方鲜竹沥液,京都念慈庵蜜炼川贝枇杷膏,宣肺败毒颗粒,急支糖浆等等。
如果出现痰多、咳痰费力的情况,
建议使用:
复方甘草片、乙酰半胱氨酸颗粒等。
如果咽痛咽干比较明显,
建议使用:
华素片、西瓜霜含片等
如果鼻塞流涕比较明显,
建议使用:
扑尔敏、氯雷他定、西替利秦,还可以用布地奈德喷鼻。
除了用药,对抗新冠病毒更需要好好休息,多喝水。
根据病毒自限性的特点,普通人一般1-2周就会痊愈。但建议7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病的人群,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肾脏疾病、肿瘤疾病的人群,首选医院观察治疗。
如果在家出现高热超过三天了仍没有缓解,甚至其他症状越来越重,有明显呼吸急促、喘憋,尤其是活动后憋气的情况,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
新冠感染者居家治疗如何用药
感染新冠肺炎,居家治疗如何用药?
1.新冠病毒感染以后,就按照感冒来对待,用一些解热镇痛药,因为会有发热、肌肉酸痛、鼻塞,个别还有咳嗽等等这些表现,对症处理就可以了。
2.当然一般的发烧不明显的,比如说38℃左右,那就可以物理降温,多喝水、出点汗,体温也可能就下去了。我们强调一般38.5℃以上,建议可以用一些退烧药,或者说特别耐受性很差的,周身关节肌肉都不舒服的,解热镇痛消炎一体化的,可以用一点这些药。
3.解热镇痛药种类很多,实际我们这个不局限布洛芬等等这些药,实际有大量的解热镇痛药。比如水杨酸类的,水杨酸类的药有很多种,临床上我们说的阿司匹林,那还有一类比较常用的苯胺类的,代表性的就是对乙酰氨基酚,像很多的这个感冒药里面,小孩的白加黑等等这些,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
4.一定不能很多药连着一起吃。种类不能多,一次就用一种,如效果不好,一般六小时以后可以再用,你不要一个劲地用,用上以后可能是累积以后,可能会增加副作用。
5.专家提醒,有需要服用针对新冠的抗病毒药物的患者,建议到医院去看病,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本文根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 王贵强做出的解答)
治疗新冠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12种新冠治疗用药成准医保药品
目前,《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局对《关于发布2020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开展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本次调整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确立了“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优化结构、鼓励创新”的调整思路,发挥体制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释放改革红利,努力实现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更加高效,基本医保药品保障能力和水平更高的目标,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经过本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二、本次调整,如何保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
对目录外药品,在评审、测算、以及确定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等环节,均综合考虑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负担能力等因素,设定了符合“保基本”定位的技术标准,确保谈判形成的支付标准符合预期。对目录内药品,专门组织专家评审,对原未经谈判准入目录且价格或费用偏高的品种进行谈判降价,引导目录内药品的支付标准逐步回归合理。同时,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药品等措施,特别是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实现“腾笼换鸟”,确保基金安全。
三、本次调整,纳入调整范围的目录外药品的范围及数量有何变化,有何考虑?
不同于前几轮调整将“所有已上市药品”纳入评审范围的做法,今年首次实行申报制,即符合今年调整方案所列条件的目录外药品才可被纳入调整范围。目录外药品的调整范围实现了从“海选”向“优选”的转变。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7类: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2015年1月1日以后获批上市的药品,以及2015年1月1日以后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同时,考虑到各省原自行增补药品的用药延续性,本次也将“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根据申报条件,共计704种目录外药品申报成功。
设定申报条件的主要考虑是:一是更好满足临床需求。例如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床急需或鼓励仿制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集采中选药品等。二是更好与新药审批工作衔接,实现药品审批与医保评审“无缝衔接”,体现鼓励新药创制的导向。例如新上市的药品,新批准修改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的药品。三是照顾临床用药延续性。例如纳入5个及以上省级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也被纳入调整范围。
四、本次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谈判成功率如何?谈判成功的药品数量、类型、治疗领域及价格降幅如何?
与往年相比,本次调整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谈判降价调入的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
我们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119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本次目录调整共新调入119种药品,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患者的获得感会更加强烈。
五、目录内有29种药品调出,请问哪些情况下药品会调出,是否会对相关疾病患者用药有影响?
经专家评审,共计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成为“僵尸药”等品种。这些药品的调出,经过了专家反复论证,严格按程序确定的。专家们在评审过程中,将可替代性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被调出的药品目录内均有疗效相当或更好的药物可供替代。同时,这些药品的调出,为更多新药、好药纳入目录腾出了空间。
六、我们注意到,本次将一些进入目录时间较久的“老品种”纳入谈判范围,有什么考虑?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等,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被调出《药品目录》。在今年的调整过程中,评审专家经反复论证和严格评审,按上述要求将14种目录内药品纳入谈判范围,如谈判成功将被保留在目录内,否则调出目录。这14种药品都是前期准入目录时未经谈判,且经评估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
将目录内未经过谈判的所谓“老品种”纳入谈判,主要考虑有三个方面,一是提升药品经济性。药品也有生命周期,受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药品的支付标准也应该相应调整。从实际情况看,部分药品进入目录后,支付标准长期没有调整,或者调整不到位,经济性明显下降。谈判是提升经济性的重要手段。二是提升公平性。通过引入谈判机制,近年来一些新准入目录的药品性价比更高,与原目录内的“老品种”相比出现了价格“倒挂”现象,为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和患者权益的公平性,我们利用市场机制,对“老品种”进行谈判,引导其支付标准回归合理。三是减轻患者负担,节省基金支出。实践证明,通过对“老品种”进行谈判,能够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以后的调整中,我们也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老品种”进行谈判,着力提升目录内药品的经济性。
七、经过今年的调整,抗癌药领域的保障情况有什么变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抗癌药的保障情况。2018年,我局成立伊始,就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今年底协议到期。这17种抗癌药中,3种药品有仿制药上市被纳入乙类管理。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同时,本次调整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八、本次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对医保基金和患者负担的影响是怎样的?
根据初步测算,通过谈判降价和调出目录,能够为基金腾出一定空间。由于在目录调整过程中,我们严格把握药品的经济性,新增的119种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同时,本次谈判药品的协议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我们将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再次调整其支付标准,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九、针对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监督,保证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公平公正和规范廉洁?
国家医保局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监督机制的建设,局领导在关键环节亲自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廉政纪律要求,确保谈判工作科学、规范、廉洁、有序。一是完善制度措施。针对目录调整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对专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都制定了明确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二是强化对专家的监督管理。在确定专家名单、分配测算、谈判任务等环节严格坚持利益回避和随机原则,所有专家均随机抽取产生。要求专家必须在职在岗,且每名专家只参加一个环节的工作。专家评审、测算等环节实行全封闭。三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定了专项工作规则,明确各工作岗位和人员责任,完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加强廉政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四是加强规范约束。所有工作人员和专家均签署《保密和廉政承诺书》《无利益冲突声明》。所有专家均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并如实报告与企业利益相关的事项。五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目录调整工作邀请媒体和纪检监察等方面参加,谈判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所有证据可追溯、各方可申诉。按照以上要求,本次谈判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
十、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如何执行?
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是药品企业与国家医保局共同约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是基金支付和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总和,各统筹地区以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为基准支付药品费用。今年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药品,其支付标准与新版目录同步,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协议期满后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协议有效期内谈判药品企业向全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供应该药品的价格不超过医保支付标准。有效期限内如有其它生产企业的同通用名称药品上市,自动属于目录范围,医保部门有权根据仿制药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标准,也有权将该通用名药品纳入集中采购范围。有效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市场实际价格已明显低于约定支付标准的,医保部门可以与企业协商重新制定支付标准。超过有效期限后,医保部门按照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有关规定调整支付标准。
十一、完成谈判后的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如何执行?
由于疫情原因,今年的调整工作12月份才结束。为了给地方医保部门和经办机构预留系统调整、政策衔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时间,我们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目录。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加强指导,推动各地做好新版目录落地执行,并加强监测调度,强化准入后管理,确保新版目录能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十二、新版目录印发后,国家局准备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落地?
目录发布后,我们将指导各地加强信息系统改造,调整和细化支付管理措施,做好政策衔接。一是落实谈判药品直接挂网等措施,确保谈判药品如期按照协议调整支付标准。二是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形成联动,及时优化升级本机构配备、使用的药品,提升临床用药水平。三是指导各地创新方式,通过完善门诊保障政策、开通医保定点药店通道、合理调整总额控制等方式,推动新版目录内药品落地。四是加强监测和调度。健全机制,加强对目录内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使用、支付情况的监测,及时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感染新冠后如何用药
新冠通常指新型冠状病毒,在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通常可以吃抗病毒类药物、抗生素类药物、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退热药物进行治疗。但是具体的用药方案,需要结合患者实际病情,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用药。
1、抗病毒药物:在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以遵医嘱服用利巴韦林片、利托那韦片、阿昔洛韦片等抗病毒药物进行治疗,对控制感染有一定帮助;
2、抗生素类药物:在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由于自身免疫力下降,可诱发细菌感染,此时可以遵医嘱使用头孢呋辛酯片、盐酸莫西沙星片、头孢地尼胶囊等抗生素类药物进行治疗,以控制病情进展;
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如果患者病情较重,且肺间质改变比较严重,出现明显的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此时根据病情遵医嘱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如甲泼尼龙片、地塞米松片、氢化可的松片等;
4、退热药物:在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出现发热,而且体温超过38.5℃。这种情况下,还需要遵医嘱口服布洛芬混悬液、洛索洛芬钠片、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等退热药物进行退热治疗。

更多文章:
制作网页时通常需要在同一网页内跳转常常采用制作什么超链接(简述在网页设计中制作超链接的类型)
2026年9月5日 07:00
开发工具按钮是表格部分数据清零(怎么添加一个Excel批量删除多个单元格内容按钮)
2026年9月5日 05:45
石家庄网站优化全包(石家庄公交第三批线网线优化什么时候开始)
2026年9月5日 05:15
一个卖东西的微信小程序,都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制作?我想做一个社区团购的小程序,怎么入手呢,大概需要花多少钱
2026年9月5日 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