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无锡新吴工博园小学什么时候开标)

本文目录
- 无锡新吴工博园小学什么时候开标
- 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有啥要求
- 有谁知道无锡市招投标中心,在预审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时,会给申报方(建设单位)提供哪些具体资料及要求
- 无锡市招标办介绍
- 江苏无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待遇工资怎么样
无锡新吴工博园小学什么时候开标
无锡新吴工博园小学开标时间为2021年03月19日17时。
无锡新吴工博园小学招标文件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19日17时至2021年03月24日17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有啥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1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宜兴市负责筹措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更好的服务于项目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旅游小镇,并为实现宜长高速公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亟需实施云湖互通。本项目位于宜兴市张渚镇,项目总投资约21000 万元。工作内容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站、三大系统(含监控、通信、收费)、照明、环保措施、景观绿化等。主要包括云湖互通初步设计(含勘察、概算)、提供技术资料、配合发包人初步设计报批等。
勘察设计服务期: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送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另一方必须为工程勘察单位,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重要的评审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
营业 执照,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效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隐藏网址***://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或联合体另一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7 年 1 月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5”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互通项目或含高速互通内容的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以投标报表“表 5”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 B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专栏中公布的最新履约考核综合等级评定 结果公告中勘察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
“信 用中国”网站(***隐藏网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隐藏网址***)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 “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表 3”为准)
业绩条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高速公路互通项目或含高速互通内容的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以投标报表“表 4”为准)
其它条件:(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月(2022 年1 月-2022 年3 月或 2022 年2 月2022 年4 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 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 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隐藏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 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宜兴市
邮政编码:214000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 1 号
邮政编码:214000
联 系 人:卞佳
联系电话:13921337516
9.其他
9.1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其中 200 元为
平台 服务费),售后不退。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 2022年4月22日 23:59 时至2022年4月28日 23:59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隐藏网址***)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
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若以联
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预约截止时间前 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 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 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 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69012863。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 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 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 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9.3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5 月17 日上午 9:30 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第7 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4 本
有谁知道无锡市招投标中心,在预审符合直接发包条件时,会给申报方(建设单位)提供哪些具体资料及要求
惠山区的直接发包造作指南,仅供参考
招标项目办理直接发包审批指南
一、法律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2、部门规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三)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招标人有前款行为之一,但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依法重新招标可能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可以不进行重新招标。”
4、地方性规章《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发包:
(一)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二)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四)属于抢险救灾的;
(五)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六)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
(七)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八)在建工程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九)由于建设地点偏僻,施工现场条件恶劣,工程复杂或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等原因,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直接发包的其它工程。”
二、办理地点(直接发包需经两道程序,先到区里初审,再到市里终审)
(一)、初审办理地点:
1、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建设项目(主要指私有资金投资的办公楼、厂房、车间(不包括宿舍等公共设施))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办理
地址:惠山区政和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政府广场对面,中国银行旁)
联系人:邓明生 联系电话:83592520
2、其余项目的直接发包手续在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惠山服务点
地址:政和大道209号建设局大楼六楼1605
联系人:周芹 联系电话:83590915;传真:83590607
(二)、终审办理地点:
无锡市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管理处(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北大街22号(胜利门广场附近,禾嘉大厦4楼)
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82768037。
三、所需材料:下列资料初审、终审时都需提供原件以供校对,所有复印件都需加盖提供者的公章。
(一)、直接发包申请及审批表(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可从网上下载)
(二)、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合同备案表(原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可从网上下载)
(三)、建设单位基础资料
1、发包方案
2、建设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
3、涉及到私有投资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涉及到母公司投资的,产权性质无法确定的,还需提供自由资金证明,参照附件)
4、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复印件,核验原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副本(复印件,核验副本原件)
6、土地使用有效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7、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授权负责人的委托书(原件、可从网上下载)
(四)、施工企业基础资料:
1、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核验原件)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3、施工单位信用手册(复印件,核验原件)
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6、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B证(企业负责人为C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7、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从可网上下载)
(五)、施工合同原件(应采用规范文本)
(六)、其他证明材料
1、对应条款:(一)项目投资总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提供资料:前期资料中未体现的,出具情况说明。
2、对应条款:(二)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且不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
提供资料:企业章程、验资报告或非国有、非国有控股企业证明(需由工商、经贸及当地政府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
3、对应条款:(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提供资料:区级以上保密机关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4、对应条款:(四)属于抢险救灾的;提供资料:区级以上民政机关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5、对应条款:(五)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提供资料:区级以上民政、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6、对应条款:(六)工程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之内的;
提供资料: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7、对应条款:(七)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提供资料:原停建或者缓建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原停建或者缓建的相关函件、恢复建设的书面报告(需基层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同意按原招标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的承诺书或会议纪要(政府投资项目)
8、对应条款:(八)在建工程为配合发挥整体效能所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提供资料:原建设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变更通知书、追加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的建设报告(需基层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同意按原招标结算方式进行结算的承诺书或会议纪要(政府投资项目)
9、对应条款:(九)由于建设地点偏僻,施工现场条件恶劣,工程复杂或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等原因,响应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提供资料:招标失败的书面情况报告(原件,加盖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10、对应条款:(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直接发包的其它工程。
10-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二)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提供资料:企业自建的书面报告(需基层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10-2《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招标人有前款行为之一,但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依法重新招标可能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可以不进行重新招标。”
提供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注意事项及审核要求:
1、电子扫描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名称简写+资料名称+页码”原则进行命名,请注意控制资料格式大小,一般不超过1m。
2、招标后报名人数不满三家的项目还需提供建设项目预算标底(原件)。
3、设立最高限价的项目流标后,办理直接发包的,发包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的直接发包的无效,应当调整最高限价,重新招标。
4、报名未满三家或投标人数不满三家的流标项目,应优先从参与投标或报名的企业中确定。另外选择其他施工队伍的,报价不得高于其他报名或投标企业的报价,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合同总价应在预算标底的基础上进行让利,让利标准参照市场一般标准。
6、不符合直接发包条件及招标办审核要求,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整改要求重新签订施工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施工许可证项目还需办理施工许可,方能开工。
8、非施工许可项目应在办理直接发包的同时,缴纳工程交易服务费。
9、在招标企业库内的企业可以不提供企业资料原件,非施工类企业参照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无锡市招标办介绍
无锡市招标办指无锡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无锡市招标办组织实施建设行业各类企业(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根据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机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和材料设备等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无锡市建设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参与起草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市场和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产业化的发展规划,编制中近期城市建设计划纲要,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履行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二)负责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三)承担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组织实施建设行业各类企业(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根据招标投标管理体制机制,负责相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修、监理、招标代理和材料设备等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程项目建设、政府投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统一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合同工作;指导全市建设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的行业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社会性投资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作;统一管理工程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审查工作;依据法律法规负责相关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牵头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
(五)承担推进建设科技进步、建筑节能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建设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建设技术科技成果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设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会同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可再生能源在全市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立项及验收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住宅小区、商品房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和交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实施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综合开发、旧城改造住宅发展计划;牵头组织实施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房屋拆迁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民居住集中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
(八)指导建设系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建设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隐藏网址***
无锡市招标办地址:无锡市北大街22号(禾嘉大厦4楼)
江苏省招标办联系方式:朱仁杰 82710623 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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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待遇工资怎么样
还不错。江苏无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五险一金,待遇工资福利稳定,公司还提供奖金补贴、职业年金等,因此还不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于2012年01月1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吴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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