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网址是(广州市政府地址)

本文目录
广州市政府地址
广州市政府地址位于荔湾区西城门路1号,该地点是广州市政务中心所在地,也是市级政府唯一的办公地址。
广州市政府地址位于荔湾区西城门路1号,距离广州火车站约6公里。该地址是广州市政务中心所在地,也是市级政府唯一的办公地址。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市人大和市检察院等政府部门均设在此处。市政府办公楼拥有46层,高度为193米,由于其特殊的建筑风格和标志性的建筑设计,在广州市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果需要与广州市政府联系,可以前往市政务中心大厦办公楼或者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的职责是什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的执行机构,负责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履行与市长授予的其他职务。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报送请示、信息传达、文书处理、寄送文件、安全保卫等。
广州市政府地址位于荔湾区西城门路1号,是广州市政务中心所在地,同时也是市级政府唯一的办公地址。如果需要联系市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联系。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是市政府的执行机构,负责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和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engcheng.gov.cn。
增城区人民政府简介:增城区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增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增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增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增城区人民政府职能:(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法律规定及行政职能,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规划计划;
(四)土地管理、矿产管理、地质环境管理、测绘管理等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五)综合管理信息,包括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统计信息等;
(六)投诉、举报、信访途径;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通过厅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点击所需要的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受理机构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厅办文窗口。
1、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五楼
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公开信息需要填写《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厅办文窗口领取,也可在厅门户网站下载。
1、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厅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纸质《申请表》后,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在页眉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办文窗口工作人员将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三)申请处理
1、审查
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及《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对申请人主体资格、申请的形式要件、关联性说明等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或形式要件不完整的(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否则不予受理。
2、登记
对于经审查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以口头形式提出的申请,在收到之时立即登记。
3、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7)同一申请人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四)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产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
使用指南:
本文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行为。
广州市在哪里可以打印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一、纳税人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自助办税终端查询、下载、打印电子税票,同时通过广东地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对电子税票进行查验。
以税务网站为例:
1、百度搜索广州市税务局
2、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
3、点击进入电子税票;
4、点击进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
就可以进行查询或打印了。
二、纳税人可以在各地的自助办税终端,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个人身份综合信息和密码登录系统后进行打印。
三、办税服务厅的服务窗口排队办理。
地方税务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下图:
在网上和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打印电子版完税证明没有次数的限制,纳税人如有需要,可多次打印。
扩展资料
自2013年3月15日起,广东省地税局开辟网络及自助办税终端查询、打印、网上查验、短信订制等多种服务渠道,不再集中印制邮寄完税证明。
市民可以登录广东省地税局网站或者到办税终端打印电子版个税完税证明。不过,如果要向境外机构提供完税证明,还是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开具。
电子版完税证明为一联式,采取直接在白纸上同时打印证明格式及各类可变信息的方式,与办税服务厅开具的纸质版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效力。
除了向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提交收入或纳税证明时应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纸质版完税证明外,其他用途都可以用电子版完税证明代替。
广州市长热线12345网上投诉平台
广州市长热线12345的网上投诉平台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投诉:
1. 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的“12345热线专区”网页进行在线投诉。
2. 通过“广州12345”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页面,点击“我要投诉”进行投诉。
3. 在“穗好办”APP的“12345专区”内进行投诉。
在投诉时,需要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以及明确的投诉内容,尽量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投诉提交后,平台会对投诉内容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处理和回复。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热线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热线:020-37628945。
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隐藏网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37628945 ;传真号码:020-37628945 ;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3 号驻厅纪检监察组;邮政编码:51008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荔湾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多少
荔湾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是:020-81948011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5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查找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本机关及内设机构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主动公开文件等。
(三)工作动态。
(四)财政预决算。
(五)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六)其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隐藏网址***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隐藏网址***
1.公开形式
***隐藏网址***
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58号6楼 邮政编码:510150
联系电话:020—81932823 传真号码:020—81701974
***隐藏网址***
2.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3.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当面提交。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58号602室,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信函提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申请表格下载见附件1、2。
(2)通过互联网申请。
***隐藏网址***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附件3)。
5.申请时间的确认。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互联网系统自动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或者告知获取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10)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7.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0-81837650,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604室,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
2.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doc
3.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更多文章:
制作网页时通常需要在同一网页内跳转常常采用制作什么超链接(简述在网页设计中制作超链接的类型)
2026年9月5日 07:00
开发工具按钮是表格部分数据清零(怎么添加一个Excel批量删除多个单元格内容按钮)
2026年9月5日 05:45
石家庄网站优化全包(石家庄公交第三批线网线优化什么时候开始)
2026年9月5日 05:15
一个卖东西的微信小程序,都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制作?我想做一个社区团购的小程序,怎么入手呢,大概需要花多少钱
2026年9月5日 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