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官网管理办法(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

:暂无数据 2026-06-16 03:15:07 0

公司官网管理办法(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公司官网管理办法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公司官网管理办法的知识,包括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

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
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公司资料管理,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资料,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增强公司资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资料范围

公司建档范围确定为:

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形成的文件材料;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劳动工资、人事、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经营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生产技术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产品生产、能量消耗、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材料;仪器、设备方面的文件材料;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科研、技术引进、转让方面的材料;教育培训方面的文件材料;信息、情报方面的文件材料;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转摘于wmxz.net 以上文件材料包括决议、决定、条例、规章制度等法规性文件,各类会议文件、重要记录、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文件资料、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技术图纸、方案、厂商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以及百利集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员工在从事研发和管理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公司资料还包括声像资料:照片文件资料(含新闻、科技、艺术照片,由原版、翻版底片、照片、文字说明构成);影片文件资料(含原版底片、拷贝及文字说明);录音文件资料(含唱片、录音带);录像文件资料(含政治、经济、科技、文娱、广告活动)。

三、公司内部各中心/部门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应承担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保护文件、资料的义务。

二章 管理体制及其机构职责

四、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集团总经办负责主体文件资料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总经办设立文控中心,配备文控中心管理员分管公司主体文件资料工作,由系统管理部直接领导。文控中心管理员的职责是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文控中心既是公司文件、文件资料工作的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保护文件资料的机构,同时又是开发利用文件资料资源的信息交流中心。

文控中心的主要职责:

.负责规划、协调全公司文件、资料工作,对各中心/部门文件、资料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制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关于文件、资料工作的规章制度。

.负责公司文件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工作。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资料密级划控和守密、解密工作。

.开展文件、资料宣传、咨询活动,做好文件、资料开放和利用工作,主动为公司各项工作和员工服务。

.发挥文件资料的教育功能,将文控中心办成公司培训、教育基地之一。

.开展文件资料编研工作和信息开发交流工作,发挥文件资料的信息源作用。

.组织公司各部门文件管理员的业务学习与培训,负责指导他们的工作。

.做好防火、防盗、防虫等工作,确保文件资料安全。

三章 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

六、文件资料材料的收集:

.建立、健全立卷归档制度,确立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永久保存、保存、等);注明文件的版本号。

.对遗缺不全的文件资料,采取不同措施,积极收集齐全;

.及时催办理完毕的文件上交回收,在检查齐全后整理立卷归档。

七、文件资料的归档、立卷与管理:

.区分全宗,确定立档单位。

.分类:依据文件资料来源、时间、题目、内容、字母顺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分类除按大类外,同时按部门、是否保密、保密程度来分。

. 大类分为:制度/规定:S;文件:F;资料:D;档案:A;合同:B。

. 部门拼音缩写:物控:WK;生管:SG;仓储:CC;品管:PG;研发:YF;技术:JS;客服:KF;采购:CG;生产:SH;市场:SC;销售:XS ;设备:SB;财务:CW;OEM:WB;后总:HZ;总经办:ZJ;人力资源:RL;制造中心:ZZ;营销中心:YX;研发技术中心:YJ;财务中心:CW;广州分公司:GZ;上海分公司:SH;北京分公司:BJ;香港分公司:XG;信念公司:XN。

. 保密用Y表示,非密级则用N表示。

. 密级:绝密:AS;机密:CS;秘密:PS;无:OP

编码原则:编码为十二位数,□(文件资料大类)□□(部门前两位拼音缩写)□(是否保密)□□(密级程度)□□(份)□□□□(流水号)。如总经办某份制度编码为:SZJNOP。

.归档前将资料分类,分组放置在待办卷宗内。

.案卷排列:立卷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把正文、底稿、附件请示和批复放在一起,编制案卷目录和案内目录。

.整理案卷,使之厚度适宜,控制在cm至cm之间,材料过窄应加衬边;材料过宽应折叠整齐;字迹难辨认的,应附抄件;以每一案卷端正书写标题。

.对所有公司文件资料系统排列,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文件资料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每对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对文件资料的收进和移出、案卷数量、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上报主管部门。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兼职或专职文控员应定期(每月两次,分别于月初、月中)报送相关资料至文控专员。

.公司文件资料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的,保管期限从长。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文件资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

.公司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文件资料失密和泄密。

八、文件资料的保管:

.防止文件资料的损坏,延长资料的寿命,维护资料的安全;

.公司设立专门地点或专用文件库保存文件资料;

.做好文控中心室的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门窗应结实牢固。

九、文件资料借阅、利用工作:

.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可直接通过文控中心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文件资料时,须填写《借阅文件申请表》(附件),部门经理签批、总经办系统管理部经理核审后方能调阅。

.公司文件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文件资料禁止调阅,机密级文件资料只能在文控中心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文件资料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小时。秘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本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跨部门的由系统负责人批准;跨系统的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案卷一般仅供在文控中心阅看,立卷的文件、资料可外借。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借阅文件资料者应爱护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借阅文件资料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外单位借阅文件资料,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文控中心。其抄摘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公司内文件资料利用的方式有:)提供文件资料原件;)提供文件资料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出文部门负责人要求或同意时,文控中心应主动向各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文件资料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经营战略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专题技术信息等。

四章 文件资料的鉴定和销毁

.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文件资料。当某些文件资料到了销毁期时,由文件资料管理员填写《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附件)交部门主管人员、系统管理部经理审核,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凡属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文件资料由系统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销毁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

.对已失效的、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文件资料,文控中心管理员须认真核对,编制《销毁清单》(附件),将批准的《公司文件资料销毁审批表》和销毁的文件清单一起归档,并永久保存。

五章 附 则

.文控中心积极采用电脑信息系统对文件资料进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本办法由总经办解释、补充。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1 2 3 4 5

能给我传一份公司管理制度吗谢谢!

  奥顿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使公司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行政事务管理所指的是公司会议管理规定、办公区域管理规定、文件打印、复印传真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保密规定、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办公电话及计算机使用规定、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差旅费的规定、车辆管理规定、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首问责任制等。
  三、职 责
  3.1办公室负责组织执行并监督各项管理工作;
  3.2其他所有部门需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四、会议管理制度
  4.1总则: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实现公司信息资源在各部门之间快速有效传递,确保会议内容及议定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4.2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4.2.1公司周会:每周六下午进行一次,公司所有部门主管或近期业务当事人参加,主要内容是各部门报告本部门本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对照上次会议安排,逐条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由总经理安排和部署下周公司整体工作;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4.2.2前期工程或营销策划部门进度会议:每周及每月底召开,部门所有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总结公司本周/当月工程进度或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一工作时间段工程进度或销售工作进行预测;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处理工程管理或销售策划工作的对策。
  4.2.3季度总结会议:每季末或下季初召开,公司所有人员参加,总经理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并安排今后工作方向。
  4.2.4临时性会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方面原因需开会进行说明的,不定期进行。
  4.3会议主持
  列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召集并主持召开,若主持人因故不能出席,指定代理者,由其代理召集并主持会议。其他会议成员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说明理由,申请并获取会议召集和主持权。在这种情况下,召集和主持权获得者,必须尽早召集会议。
  4.4所有与会人员要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亲自向会议主持人说明理由。
  4.5所有会议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应及时将会议记录整理上报,并办公室备案。
  4.6各部门单独会议由各部门自己负责组织召开,由部门助理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并呈报总经理审阅。
  4.7会议决议事项,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4.8会议室使用规定:
  4.8.1总则:为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同时给公司客户一个完美的公司印象,制定以下条款,以规范会议室使用,请大家自觉遵守,互相监督。
  4.8.2会议室桌面必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报刊、杂物等。
  4.8.3离开会议室前要查看有无遗留物品,椅子必须归位,随手关闭用电设备。
  4.8.4报刊取阅完毕要放回报架原位,并保持报架整齐,不杂乱。
  4.8.5会议室透明文件柜内文件、书籍及各种物品要排列整齐。
  4.8.6会议室要求每天打扫,保持环境清洁。
  4.8.7会议室钥匙办公室负责保管,禁止非会议时间在会议室休息、聊天、吃东西等。
  五、办公区域管理制度
  5.1总则:为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使大家能有一个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5.2工作要求:
  5.2.1着装整齐、仪表整洁。按公司规定签到。公司员工应提前10分钟上班完成清洁工作,如有保洁打扫环境卫生,则需个人维护自己办公区域内的清洁及物品摆放,以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
  5.2.2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离岗,因工作需要离岗时,员工应与部门主管说明,部门主管应与分管副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说明并填写《外出登记表 》。
  5.2.3上班时间不得阅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不得利用办公电话与人聊天、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打电话时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上班时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上网聊天。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5.2.4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保持办公区内卫生清洁。上班时间吸烟要到指定吸烟区(客户来访可去接待室)。
  5.2.5工作时间中午原则上不准喝酒,确因业务需要例外,但要适量不得影响工作。
  5.2.6工作中要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司财产,厉行节约,干好本职工作。同时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提高办事效率。
  5.3工作礼仪
  5.3.1工作中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文明语言,不大声喧哗,坐姿端正,行走稳健,说话和谐,见面主动问好;
  5.3.2接听电话语气谦和,电话接听实行首问责任制,对于当时不能答复的电话主动约好回复时间;如本人不在岗位,临近员工应主动代为接听,并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本人。
  5.4. 办公环境
  5.4.1办公桌(台)面上办公用品摆放有序,办公资料摆放整齐。办公桌(台)面清洁;
  5.4.2办公室或工作间内文件柜、办公桌(台)等摆放整齐;
  5.4.3文件柜内资料除摆放整齐外、应按时间顺序分类排好,便于快捷查询;
  5.4.4计算机定位摆放,机器表面洁净;
  5.4.5窗台上除了必须用的办公品和美化环境花草外。不准放其它物品;
  5.4.6窗帘悬挂整齐,卫生清洁,墙壁上除挂地图外不得悬挂与业务无关的其它物品;
  5.4.7室内地面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无杂乱物品;
  5.4.8各部门必须安照本部门卫生值班表负责打扫内部卫生,每周六下午下班前半小时为公司统一打扫卫生时间;
  5.4.9公司办公室每周进行“5S”检查不合格,一经发现,每次扣当日值日生10元,部门内部不合格,每次扣负责人20元、当日值日生10元
  5.4.10办公室内除饮水机外不得使用其它与业务无关的电器设备。严禁在办公场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重要物品和资料要有专人保管,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5消防安全
  5.5.1不得在走廊、楼梯口堆放杂物,保障道路畅通;
  5.5.2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电风扇、空调机等电器设备附近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下班后能断电的电器设备要及时断电,不能断电的电器设备,应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6下班
  5.6.1收拾好办公用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和防盗门。涉密资料和办公纸张要及时销毁。
  六、文件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办法
  6.1总则:为使公司打印、复印及传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节约办公纸张,特制定本规定。
  6.2 打印机、复印传真机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各机器设备须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工作业务正常进行。
  6.3公司提倡无纸化办公,非需要均使用电子档文件。
  6.4除重要文件(管理制度、合同等)打印、复印使用白纸外,其他资料的打印、复印请使用单面纸以降低纸张消耗。
  6.5各部门人员在进行打印或复印时,必须填写《纸张使用登记表》,登记使用纸张的用途和数量。超过100张的复印必须经总经理签批,严禁复印或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
  6.6公司办公室每月月底根据使用纸张的实际数量,同办公用品的使用一起提交报表。
  6.7本管理办法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一起配合执行。
  七、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7.1总则:为规范办公用品的管理,使之进一步系统化、科学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办公用品费用支出,确保办公用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制定本规定。
  7.2 公司办公室是办公用品的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各部门上报的办公用品进行费用预算、汇总,经总经理审批后,按月进行采购及发放。
  7.3 办公用品采购应严格按照各部门所提需求计划进行。各部门每月提出的办公用品购置需求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确属办公所需物品,2、在办公用品额度范围内,否则,不予采购。各部门每月5号之前给办公室提交办公用品领用或采购计划,办公室统计后经总经理批准再进行统一采购。
  7.4 办公室文员采购办公用品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同时登记帐目,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准出库。办公用品出库要凭《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有效,一律不准白条领用。没有正式领用手续,物品不准出库。
  7.5办公用品保管员对库存办公用品要及时盘点,核对帐目,发现溢余、短少或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写出书面报告。
  八、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8.1总则:为加强印章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8.2印章是企业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公司的正式印章由公司刻制并正式颁发、启用,其它各种专用印章,由公司总经理签批后,公司办公室统一制发,并实行管理和监督。
  8.3 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凡不符合本规定的,拒绝用印。
  8.4 公司员工外出执行公务或因其它事项需出示加盖“广西南宁奥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印章的介绍信、证明信等凭证时,应持书面用印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用印。
  8.5 以公司名义上呈下达的文件、材料、报表等,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审批后方可用印。需加盖公司领导名章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必须经领导本人批准后用印。
  8.6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对用印进行认真审核,明确用印的目的和内容,确认符合用印条件后方可用印。除留有存根的介绍信和发文登记外,其他用印必须进行登记。
  8.7 用印内容有误、文理不通、字迹不清、书写潦草、有涂改、有错别字而产生歧义的,不予用印。
  8.8 财务部使用的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只限财务报表、支票和人事任免事项使用。
  8.9 一般情况下,不得在空白信、证上加盖印章,确实需要时,必须持书面用印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用印。
  8.10 加盖印章一般应“齐年盖月”,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
  8.11 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使用,存放应牢固加锁,确保安全。
  九、文件管理
  9.1总则:为做好公司办公文件的管理工作,加强与各项目组文件的对接,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9.2办公文件:
  9.2.1办公文件是指按公司领导指示制发的正式(文字版、电子版)文件、各部门传发的需公司领导确认的报告、决议、合同、工作计划、总结,相关部门的重要传真等。
  9.3文件管理部门:
  9.3.1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总部办公文件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文件的收发、登记,并对文件进行处理、传递、留存、备档。
  9.3.2 办公室负责对公司日常文件中所涉及的重要工作进行督办。
  9.3.3 公司各部门日常文件的对接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对签收和发送的办公文件实行归档管理,经领导确认后转各部门文件管理归档。
  9.3.4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管理、收发、传递、上报、登记备档,并参照本文规定管理好各本部门文件。
  9.4文件收取:
  9.4.1公司日常设有统一对外的传真电话,外部发来的传真文件统一由公司办公室收取,并作登记;各部门上报文件经领导最终确认后,报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档。
  9.5文件的发送
  各部门需发送的传真件,需到公司办公室做登记后方可发送。对具重大法律效应、涉及公司利益的决议、合同、通知等文书,需报总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发送。文件发送采用文字版,若需发电子版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电子版。
  9.6文件的传阅
  公司办公室对收取的文件进行审核,普通文件按文件范围传递至各有关部门。对亟待解决问题,各部门反馈的涉及到公司利益的重要文件,记录备案,并上报总经理,按领导批示意见反馈各部门,并将文件存档。文件不得拖延积压。
  9.7 文件借阅
  9.7.1 公司各部门如需查看或借阅文件,需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阅手续,并对借阅时间、借阅事由备注清楚。
  9.7.2 公司各部门借阅或查看公司机密文件,需上报总经理,经领导批准后,公司办公室方可办理。
  9.7.3公司各项文件一律借阅文字版,如因情况特殊需借阅电子版,需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上报总经理,经领导批准后,公司办公室方可借阅。
  9.7.4各部门及项目组借阅文件,应保证文件的完好性,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将文件私自拷贝及带离办公区域。
  9.8 工作的督办
  9.8.1公司办公室对文件所涉及的工作进行督办。对于各部门提出的问题、需总部确认的事宜以及总经理交办其它部门解决的工作,相关部分应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给予回复,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超出48小时未作回复的,将视作延误工作处理,并扣除部门负责人的绩效分数。
  9.8.2各部门传真件的收发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工作时间外(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接收的传真文件于次日进行登记处理。如果有特殊原因需在工作时间外发送传真,应在当日下班前在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
  9.9工作要求
  9.9.1公司办公室人员应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不得积压和延误。对与公司日常办公文件严格履行签收、传发、归档管理工作,防止重要文件的丢失。
  9.9.2对于公司日常办公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和销毁,严禁将公司日常文件、资料卖给废品收购站或小贩。
  9.9.3如发现丢失办公文件,当事人和部门要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部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
  9.9.4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办公文件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如出现文件管理问题,公司将视情节对当事人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文件保密
  10.1总则:公司文档的管理,是公司建立起来的机密性的技术及商业情报,它对公司的发展,对提高公司在同行业的竞争地位,增加收入和盈利具有重要的影响。
  10.1.1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确定并保护公司的机密文件,包括公司所掌握的有关客户或合作单位方面的机密情报;已确认的策划文稿,也作为公司一项重要资产的地位,公司员工对所接触的公司保密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10.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0.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0.2.1公司保密文件的秘级分为“机密”、“秘密”二级。
  10.2.2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文件,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主要包括:
  10.2.2.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
  10.2.2.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10.2.2.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主要会议纪要等。
  10.2.2.4公司编写、策划的各项目可行性方案及报告等。
  10.2.2.5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10.2.2.6公司往来客户名单、营销方案、货源情报、价格等商贸信息。
  10.2.2.7与新产品开发相关的各类技术信息。
  10.2.2.8新产品设计方案、图纸、产品标准等技术信息。
  10.2.2.9公司确定的其它保密事项。
  10.2.3秘密是指一般的公司保密文件,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主要包括:
  10.2.3.1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10.2.3.2公司员工档案、工资待遇标准及个人资料。
  10.2.3.3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文件。
  10.3保密措施
  10.3.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文件的职能管理部门。各项目组由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10.3.2 安全存放
  10.3.2.1保密文件应保存于公司统一的文件柜内。
  10.3.2.2个人岗位上保管的保密资料,在不使用时,应将资料存放在抽屉内或有锁的文件柜内。
  10.3.2.3计算机内的机密文件文档,应设置密码加以保护;特别机密文件应统一放置与公司移动硬盘内保存,并刻盘存放。
  10.3.3授权使用
  10.3.3.1在对外联系与客户合作中,需要公司提供文件资料,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取。
  10.3.3.2若需借阅、复制、摘抄、拷贝、传递保密文件,或已确定的公司可行性报告,必须由使用者提出申请,并经资料来源处及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0.3.3.3公司一切文档式文件,只能以文字版文件查看,不能以电子版形式借阅或复制。
  10.3.4 员工行为要求
  10.3.4.1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各项文件,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保密文件。
  10.3.4.2不得向其他员工窥探、或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资料信息。
  10.3.4.3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将公司文件带离办公场所。
  10.3.4.4不得在公开讲演或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公司的文件内容。
  10.3.4.5员工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各项文件资料交至分管领导,或统一交至公司办公室。
  10.4事故处理
  10.4.1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文件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公司办公室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10.4.2 对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公司文件泄露者,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4.3 泄漏公司保密文件者,如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工资200~500元不等。
  10.4.4 泄漏公司保密文件者,如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将给予降级或开除,并追究相关经济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办公电话及计算机使用规定
  11.1办公电话使用规定
  11.1.1总则:为了提高公司办事效率,节约办公经费,保证通讯联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1.2公司电话主要用于业务开展与外部交流,禁止在电话中闲聊,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声讯和信息电话。
  11.1.3拨打长途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不得煲电话粥。
  11.1.4电话响铃不得超过三声,公司人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奥顿科技公司!”转接用语为:“请稍等!”接打电话用语要求规范、简洁、礼貌。
  11.1.5电话出现故障应马上通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部门非专业人员维修导致机器报废或主要部件人为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1.1.6享有电话补助的人员要求手机一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以备业务联系。
  11.2计算机使用规定
  11.2.1总则:为加强公司员工使用计算机的安全性和管理的统一性,严格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1.2.2公司所有计算机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维护、分配、调配、监控。
  11.2.3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购置计算机配件,需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申请报公司办公室,经公司领导申批批准后,统一购买。
  11.2.4公司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未经允许禁止如下行为:
  11.2.4.1私自打开公司计算机机壳,或进行部件更改、调换、增减、CPU超频等。
  11.2.4.2私自拆卸计算机部件用作私人使用。
  11.2.4.3未经允许私自安装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11.2.4.4未经允许私自格式化硬盘、重装系统。
  11.2.4.5私自携带公司计算机及配件在公司以外使用。
  如违反以上行为,对日常正常工作造成损害,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1.2.5出现下列情况,员工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11.2.5.1计算机丢失
  11.2.5.2计算机及配件损坏
  11.2.5.3计算机发生故障
  11.2.5.4计算机感染病毒或病毒发作
  11.2.6严禁利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传播、收看、操作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视频、网站、病毒程序等,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行政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元,公司周会通报批评。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或名誉损失者,公司将给予降级或开除,并追究相关经济赔偿或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二、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12.1总则:为压缩公司非生产性费用开支,进一步完善公司招待费审批和报销程序,合理限制各种名目的招待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12.2本规定所称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的各种费用。包括餐饮、娱乐、礼品等。
  12.3各部门使用业务招待费应当加强管理,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12.4业务招待申请程序:
  上级单位、地方关系单位、公司大客户等外部来人办事,确需招待的,由接待部门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注明主办单位、招待时间、来访单位及被招待人数、陪客人姓名和人数、接待餐数、招待标准、就餐地点等,报总经理批准。按照批准的《招待费申请单》,公司办公室优先在协议酒店安排招待。各部门以公司名义进行招待,必须遵守以上程序,不得先斩后奏,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总经理报告。
  出差在外,因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必须事先请示总经理同意,待办理完毕回公司后,由总经理在报销单据上签字按流程报销。
  《招待费申请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员一份,公司办公室文员留一份,招待费发生后,申请招待人员在《招待费申请单》实际发生金额栏注明实际发生金额。报销时将《招待费申请单》与票据一起到财务审核。
  12.5 招待和陪客标准
  12.5.1招待标准:公司级招待每人每餐原则上不得超过60元,部门级招待每人每餐原则上不得超过50元,其他招待原则上每餐不得超过30元。具体标准由签批人在《招待费申请单》上注明。
  12.5.2陪客标准: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
  12.5.3招待范围:除上级单位、地方关系单位、公司大客户或市场营销类部门招待客户外,其他行业或单位原则上不予招待,确需招待须由总经理批准,公司内部招待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如果招待费用超过规定的标准,超出的费用由经办人自理。
  12.5.4禁止行为:
  (1)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挂帐,禁止在协议之外酒店挂帐。
  (2)除当场消费,禁止从酒店买烟买酒或其他物品。
  12.6招待费报销程序
  12.6.1在公司协议酒店招待,可集中报销(一般每月报销一次)也可每次一报,但在公司非协议酒店招待,必须每次一报。
  12.6.2出差在外地办理公事的招待费开支,费用报销时,由经办人员粘贴发票,填写报销单,经事先批准的部门经理签字,财务审核签字,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再到财务部核销。

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主观:

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的内容具体如下:
1、公司管理办法总则;
2、公司治理;
3、信息披露;
4、股票转让;
5、定向发行;
6、监督管理;
7;法律责任;
8、附则。

法律客观:

《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公开转让。 第三条 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到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众公司公开转让股票应当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股票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第五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第六条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第七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第八条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上市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第十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第二章 定期报告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十三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十四条 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四)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

(六)董事会报告;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八)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公告有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庞杂,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两种。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并予公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2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下列情况为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主要公告有:

1年度和中期报告公告:上市公司每年必须披露一份年度报告和一份半年度报告,这些报告通常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市场前景和未来计划等内容。

2股东大会公告:上市公司每年都要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这些公告通常包括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和投票方式等内容。

3重大事项公告:上市公司必须及时披露任何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或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重大投资、资产重组、股权变动等。

4股东减持、股份质押公告: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份减持和股份质押都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因此必须及时披露。

5董监高变动公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也必须及时披露。

6业绩预告公告: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个季度结束后披露下一季度的业绩预告,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7其他重要公告:上市公司还需要根据需要披露其他重要公告,如股票停牌、股票复牌、股权激励计划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第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第六条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第八条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实行实时监控。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规则和其他信息披露规则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房地产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定。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第十一条 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开发行证券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当在证券发行前公告招股说明书。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招股说明书应当加盖发行人公章。第十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前,发行人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不能含有价格信息,发行人不得据此发行股票。第十四条 证券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的,发行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作相应的补充公告。第十五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市公告书应当加盖发行人公章。第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专业意见或者报告的,相关内容应当与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引用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不会产生误导。第十七条 本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有关招股说明书的规定,适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新股后,应当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第三章 定期报告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二章 登记管辖
  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八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第三章 登记事项
  第九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条 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第十一条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四章 设立登记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第二十四条 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第五章 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八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第六章 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七章 分公司的登记
  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四十八条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
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第八章 登记程序
  第五十条 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第五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三)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四)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五十二条 除依照本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公司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一)对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对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申请人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文件、材料原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公司登记机关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请文件、材料原件与公司登记机关所受理的申请文件、材料不一致的,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第五十四条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公司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名称预先核准、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不予核准、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第五十六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七条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公告由公司登记机关发布。
第九章 年度报告公示、
证照和档案管理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五十九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第六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第六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第六十二条 借阅、抄录、携带、复制公司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涂抹、标注、损毁公司登记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样式,电子营业执照标准以及公司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如何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大神们帮帮忙

公司的管理制度应该公司职能部门(企管部\总经办\经管部等)组织各部门编写,制度格式可以到书店买些制度文本模板作为参考,关键要了解公司目前是怎样操作的,以目前的情况下再改进一些。作制度的流程如下: 1)首先编写制度的目录(选择最重要的内容) 2)从书上找些样板作为格式要求,发放到各部门编写 3)职能部门审核修改后,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会签; 4)按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再修改,并报总经理批准。 5)以下是制度管理与制度的格式参考: 制度颁布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管理进步上台阶,各类管理制度流程形成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流程化,特编制本管理办法来规定公司管理制度与流程、标准的拟定、审核与发布的方法。 2.适用范围 2.1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管理条例等。 2.2质量体系类的管理制度与标准按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管理程序”执行文件的拟订、审批、编号、颁发与归档,可适当参考本管理办法。 3.管理职责 3.1总裁办职责 1) 归口管理制度流程的颁布,负责对制度流程进行统一的审核管理; 2) 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制度流程的拟订,负责对内容及格式的审核、文件编号管理,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在OA平台制度标签栏上挂阅读版本供各部门员工查询使用,并负责在OA公告栏上发“制度已颁发通知”。 3.2 各部门职责:负责制度的拟订与初审,送各相关部门会签后,报总裁办审核。 4.管理规定 4.1制度流程的拟订 4.1.1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相应职能人员作为制度流程编写人。 4.1.2各制度流程编写人要按“制度流程格式”(见附件二)要求来拟订制度流程,所有制度流程要求编制规范的流程图及与之配套的工作标准(附件一)。 4.2制度流程的审核、批准程序 4.2.1总裁批准的制度是涉及到公司整体层面的重要管理制度(例:审计制度、薪酬制度、绩效管理制度、业务审批流程等),按以下程序执行审批: 相关业务部门拟订→填写《管理制度会签、审批表》(见附件三)→拟文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总裁办审核→执行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 4.2.2 执行副总裁批准的管理制度是涉及到运作层面、业务层面,非总裁批准的制度全由执行副总裁批准,按以下程序执行审批: 相关的业务部门拟订→填写《管理制度会签、审批表》→拟文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总裁办审核→各部门会签→执行副总裁审批 4.3制度流程的编号 制度流程由总裁办按以下规定负责编号: 1) 按层级或职能用两个汉字分类,如 “公司”、“销售”、“人资”、“财务”、“行政”、“物控”等; 2) 在汉字后面用大写字母表示文件类别,“ZD”表示制度、规定、办法等,“LC” 表示流程图; 3) 在字母后面用短横线“-”连接文件编码序号,文件编码序号由三位数字组成,用半角字符输入。 例:运营ZD-001;行政LC-001 4.4由总裁办负责制度的颁发与归档工作,执行以下程序: ①对电子版本与签名纸质板校对审核→ ②输入文件编号、各签名人的姓名→ ③在OA平台的“规章制度”栏中颁发制度流程;→ ④在OA平台上发放“制度颁发通知”→ ⑤对制度流程的文件的原件进行归档管理。 4.6制度流程编审管理要求 4.6.1制度流程拟订必须以管理规范化为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具有可操作性。 4.6.2制度流程报审批时一定要填写《管理文件发布申请审批表》。 4.6.3各部门内部的管理制度可由各部门自行编写拟订,但需送总裁办审核、统一编号,由总监批准,总裁办审核时须注意部门制度不得与公司制度有冲突或违背。审批完的制度须送总裁办统一归档备案。 4.6.4业务操作类的制度流程拟订、审核后一定要与文件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商讨会签,获得认可。 4.6.5在执行制度流程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完善和补充,修改后的制度须重新报审批才生效。 4.6.6制度流程的保密 4.6.6.1制度流程属公司一般机密,相关制度流程编写人、审核人、文件管理员要对公司机密负责,不得向其它人提供电子版本及纸质版复印件。 4.6.6.2在OA平台上颁发的制度流程,信息管理员与电子文件颁发人员须确保文件为只读版本。 5.考核要求 5.1总裁办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2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凡不按以上流程操作、擅自发布制度追究违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6.附件 附件一:制度颁发流程图与流程标准 附件二:制度流程格式 附件三:管理文件发布申请审批表 本制度由总裁办起草并负责解释 部门领导审核: 总裁办审定: 批准: 日期:2009年3月

文章分享结束,公司官网管理办法和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公司官网管理办法(公司文控中心管理办法)

本文编辑:admin

更多文章:


制作网页时通常需要在同一网页内跳转常常采用制作什么超链接(简述在网页设计中制作超链接的类型)

制作网页时通常需要在同一网页内跳转常常采用制作什么超链接(简述在网页设计中制作超链接的类型)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制作网页时通常需要在同一网页内跳转常常采用制作什么超链接,以及简述在网页设计中制作超链接的类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2026年9月5日 07:00

印刷管理软件开发平台(晨辉erp系统有都有哪些功能)

印刷管理软件开发平台(晨辉erp系统有都有哪些功能)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印刷管理软件开发平台,以及晨辉erp系统有都有哪些功能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2026年9月5日 06:45

方丈和主持的区别(住持和方丈的区别是什么)

方丈和主持的区别(住持和方丈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方丈和主持的区别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住持和方丈的区别是什么,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方丈和主持的区别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2026年9月5日 06:30

北京到牡丹江的火车票(K265火车经过的站点)

北京到牡丹江的火车票(K265火车经过的站点)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北京到牡丹江的火车票,以及K265火车经过的站点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2026年9月5日 06:15

网站设计毕业论文大纲(论文设计写作提纲要点)

网站设计毕业论文大纲(论文设计写作提纲要点)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网站设计毕业论文大纲,论文设计写作提纲要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6年9月5日 06:00

开发工具按钮是表格部分数据清零(怎么添加一个Excel批量删除多个单元格内容按钮)

开发工具按钮是表格部分数据清零(怎么添加一个Excel批量删除多个单元格内容按钮)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开发工具按钮是表格部分数据清零,怎么添加一个Excel批量删除多个单元格内容按钮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6年9月5日 05:45

网页打不开飞书(如何让飞书打开html)

网页打不开飞书(如何让飞书打开html)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网页打不开飞书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网页打不开飞书的知识,包括如何让飞书打开html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2026年9月5日 05:30

石家庄网站优化全包(石家庄公交第三批线网线优化什么时候开始)

石家庄网站优化全包(石家庄公交第三批线网线优化什么时候开始)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石家庄网站优化全包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石家庄网站优化全包的知识,包括石家庄公交第三批线网线优化什么时候开始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2026年9月5日 05:15

一个卖东西的微信小程序,都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制作?我想做一个社区团购的小程序,怎么入手呢,大概需要花多少钱

一个卖东西的微信小程序,都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制作?我想做一个社区团购的小程序,怎么入手呢,大概需要花多少钱

今天给各位分享一个卖东西的微信小程序,都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制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一个卖东西的微信小程序,都需要什么条件怎么制作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26年9月5日 05:00

建筑工程公司是干什么的(建筑公司是干嘛的)

建筑工程公司是干什么的(建筑公司是干嘛的)

“建筑工程公司是干什么的”相关信息最新大全有哪些,这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接下来就一起看看建筑工程公司是干什么的(建筑公司是干嘛的)!

2026年9月5日 04:45

最近更新

热门文章

标签列表